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(一)本公司訂有「舉報處理準則」,由人資及稽核單位負責受理舉報事宜:並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揭示舉報信箱及專線,提供內部或外部利害關係人 (如:員工、供應商及客戶等)需要時檢具事證具名舉報投訴違反誠 信與道德之行為。
(二)依「舉報處理準則」中所訂受理程序及及保密機制如下:
1.受理: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
(1)檢舉人應姓名、身份證號碼及可聯絡方式
(2)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。
(3)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。
2.調查:
舉報案件經人資與稽核單位受理後,由董事長指派專案調查人員進行調查;專案調查人員隨即積極依受理 內容展開相關事實之查證,並依舉辦內容洽請法務或其它部門配合案件調查,不得隱匿。舉報案件之查證
,依案情需要以電話、書面或面談方式為之,查證過程及內容並應作成紀錄完整留存。
3.調查報告與結果處理:
(1)調查案件立案後,應定期將調查進度呈報予董事長,跟催處理期限。
(2)專案調查人員應將舉報案件之調查結果直接向董事長報告,專案調查人員若發現舉報案件涉及董事或高
階主管,應呈報至獨立董事。
(3)調查結果若確有違反誠信與道德之行為者或相關法令者,應立即要求被舉報人停止相關行為,並由本公
司依據相關規範懲戒處置,且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,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。對於舉報
情事經查證屬實,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,並提出改善措施,以杜絕
相同行為再次發生。
(4)專案調查人員應將舉報情事、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,向董事會報告。
4.保密機制:
對於舉報人身份、舉報內容及調查紀錄等檔案資料應予以加密保護,僅開放專案調查具存取權限,且不得 擅自洩漏、揭露或公開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予非必要之第三人;若有檔案傳輸之必要時,應予加密後為
之。
(三)依本公司「舉報處理準則」,對於舉報人身份及舉報內容,本公司將給予保密及保護,參與舉報案件調查
之人員亦不得擅自洩漏、揭露或公開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予非必要之第三人,並採取有效適當之保護措
施,以免舉報人遭受不公平對待、報復或威脅。
(四)本公司設有人資及稽核單位,可提供檢舉人進行舉報,並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舉報信箱
(audit@ieiworld.com)、專線(02-26902098#16120),提供內部或外部利害關係人(如:員工、供應商
及客戶等),檢具事證具名舉報投訴違反誠信與道德之行為。
114年度本公司並無發生舉報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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