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委員會
為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、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,本公司於民國106年6月設置審計委員會。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且其中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。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
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:
-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-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-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-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-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- 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- 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-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- 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- 由董事長、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但半年度財務報告依法令規定無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,不在此限。
-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,並提董事會決議。
本委員會上述事項除年度財務報告、半年度及各季財務報告外,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,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。
威強電 第三屆審計委員會成員 (任期:112/6/16~115/6/15)
職稱 |
姓名 |
主要學經歷 |
獨立
董事
|
何殷權
|
-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
-宏準管理顧問(股)公司董事長
|
獨立
董事
|
徐嘉連
|
-清華大學工學博士
-輔仁大學副教授
|
獨立
董事
|
羅文保
|
-淡江大學交通管理學系
-友上科技(股)公司董事長
|
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
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共5次,委員出席情形如下:
職 稱
|
姓 名
|
實際出席次數
|
委託出席次數
|
實際出席率
(%)
|
備註
|
獨 立
董 事
|
何殷權
|
5
|
0
|
100
|
|
獨 立
董 事
|
徐嘉連 |
5 |
0 |
100 |
|
獨 立
董 事
|
羅文保 |
5 |
0 |
100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