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委員會
為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、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,本公司於民國106年6月設置審計委員會。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且其中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。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
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:
-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-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-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-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-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- 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- 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-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- 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- 由董事長、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但半年度財務報告依法令規定無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,不在此限。
-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,並提董事會決議。
本委員會上述事項除年度財務報告、半年度及各季財務報告外,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,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。
| 職稱 | 姓名 | 主要學經歷 |
|---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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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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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殷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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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
-宏準管理顧問(股)公司董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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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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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嘉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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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清華大學工學博士
-輔仁大學副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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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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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文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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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淡江大學交通管理學系
-友上科技(股)公司董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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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共6次,委員出席情形如下:
| 職 稱 | 姓 名 | 實際出席次數 | 委託出席次數 | 實際出席率 (%)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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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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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殷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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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|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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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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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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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嘉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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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|
0
|
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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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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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文保
|
6
|
0
|
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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